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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25 09:08: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现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启动实施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为做好我校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创新项目采取项目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的模式实施。

创新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项目单位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由项目单位承担获批项目执行、人员选派及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二、项目申报类别

根据工作要求,学校可申报“双一流”建设专项,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及相关交叉学科进行申报

三、项目申报名额

本次学校可申报项目2项。项目执行期满仍继续申请执行的项目(中药学创新型国际人才合作培养项目)可不占本次申报名额,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

四、项目申报方式

意向申报的学院或部门可先进行线下预填报,填写《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模板》(附件1)及《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拟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若申报项目超过2个,需进行校内选拔评审,择优推荐。

被学校推荐申报的项目将采取网上申报形式,项目网申入口为https://sa.csc.edu.cn/project,申报项目的单位须先自行注册(建议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注册)并进行相关绑定后,方可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线下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五、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按照“创新、自主、精准”的要求,围绕国家急需,突出特色优势,服务学科建设,聚焦人才培养,促进国际合作。

2.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或机构不可作为外方合作单位;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单位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及关联性。

3.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有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4.创新项目鼓励项目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其它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亦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创新项目不支持申请人个人负担学费的项目。

5.创新项目对部分国家急需专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对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不提供学费资助。

  6.创新项目申报材料准备详见《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附件3),创新项目相关常见问题解答详见附件4,其他相关事项详见《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49)

六、项目申报流程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1

2023年9月17日前

项目申报准备及意向申报单位提交材料

1.项目推广、宣传及动员

2.意向申报单位提交《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模板》(附件1)及《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拟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

2

2023年9月底前

校内选拔评审

1.学校进行内部选拔评审,统筹研究确定2024年申报项目,被推荐项目准备申报材料

2.执行满三年项目如符合要求且有意愿申请继续执行的,按新项目申报流程一并申报

3

2023年10月1日-

10月20日

网上申报

项目网上申报(含执行满三年申请继续执行项目),申报前需详细阅读项目申报指南(附件5),上传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4

2023年11月-12月

项目评审/评估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对学校申报项目和执行满三年申请继续资助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评估,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和拟继续资助项目

5

2023年12月底前

立项通知

学校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立项结果,查看并下载立项材料

6

2024年起

项目执行

学校启动项目执行

七、材料报送

请意向申报单位于9月10日前将《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拟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郭静OA邮箱,纸质版汇总表盖章后报送温江校区行政楼人事处420办公室。《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模板》(附件1)请于9月17日前报送电子版至人事处郭静OA邮箱。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下载.rar

     1.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模板

     2.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拟申报项目汇总表

     3.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

     4.创新项目相关常见问题解答

     5.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人事处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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