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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6 22:44:5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附属医院党委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11号),结合我校实际,组织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学习时间:2023年6月25日-7月10

二、学习对象

   1.全体教职工

   2.各附属医院教学基地已取得“双师型”资格的临床教师以及2023年拟申报“双师型”教师资格、“双师型职称的临床教师

三、学习要求

按教育部要求,学习内容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其中必修内容4学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完整观看完所选视频,并完成视频结尾的测试题,可获得该视频对应的认定学时,并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生成电子学习证书。选修内容可结合实际选择学习平台将记录学员的学习时长。

学习期间,党委教师工作部定期向各分党委党组织、附属医院党委通报教职工学习情况。此次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将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师德师风考核”内容之一,不能提供“电子学习证书”者在教职工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一)必修内容

1.思想铸魂必修,2学时。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2.固本强基必修,1学时。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

3.以案促学必修,1学时。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

(二)选修内容

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巡讲报告、精品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本课程为拓展资源,只记录学习时长,不认定学时。

、注册登录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选择高等教育学段实名注册(姓名、证件号、学校:学院)后可进行报名学习,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曾参加2022年暑假研修、2023年寒假研修的教师,无需重复注册,可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直接报名学习。

工作组织

各基层党组织切实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把本次师德师风集中学习教育纳入学校师德师风常态化学习活动之一,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广泛动员,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强化师德养成。

请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将学习开展情况报告发送至邮箱cdutcm_fzzx@163.com

联系人:余奕,联系方式:028-61800217

 



   附件: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操作步骤说明

202306262257086515.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25日  

 

 

 

 

 

 

 

 

 

 

 

 

 

 

 

 

 

 


终审:教师发展中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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