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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四川省2023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2 10:37:5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博士后: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253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学校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是为激励我省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择优资助共100项,资助分为四个等级,特等每项资助20万元,一等每项资助10万元,二等每项资助8万元,三等每项资助5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博士后添置研究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以及聘用助手、调研论证、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二、推荐名额

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联合培养博士后依托博士后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进站开题后至出站前半年的期间

2.申请人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创新性。

4.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管委,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国家各类资助(学术交流类除外),或四川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的博士后不再申报。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省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不在申报范围。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

1.所研究项目聚焦重大基础研究、“卡脖子”前沿技术、关键核心(共性)技术,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发展领域。

2.申请人参加国省重大科技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学术荣誉称号),或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或已是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等。

四、有关要求

请学院根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博士后并填报《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申报表》(附件1),具体参考《填表说明》(附件2);并请学院于2023年4月13日(周四)17:00之前将《2023年度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李国菊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附件下载

      1.《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申报表》

2.《填表说明》

3.《2023年度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4月11日

终审:博士后平台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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