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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0 20:47:1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3年工作要点》,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即将启动,为了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学校现决定启动校内申报遴选工作。

一、课程类别

本次申报课程包括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五类。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在2023年春季学期前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2.申报课程体现课程思政育人宗旨、教学理念先进、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课程内容与时俱进、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3.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所在学院党总支均应把好政治审查关。

4.各类一流课程具体要求可参照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要求,详见附件1-3。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结合学院学科和专业建设实际,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确保具有竞争力的课程积极参加申报;同时,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课程符合一流课程各项申报条件。

2.各学院要召开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推进活动,进一步明确本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目标要求和重点推进方向,有组织地做好预申报工作。

3.各学院可根据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的内容及附件要求,提前撰写申报材料,不断打磨改进,遴选出具有竞争力的课程备选。请各学院于7月25日前完成第一轮材料组织工作,将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卢君蓉OA邮箱。

4.学校后续将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分类培训指导,课程组须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做好课程建设和申报材料完善。后续将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正式通知的具体要求和分配名额,按名额择优推荐。

5.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调整后续的推荐申报工作安排。请各学院及时关注学校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

该通知参照前两批申报文件精神拟定,最终通知以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正式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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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7月10日

 

终审:教务处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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